香港管理專業協會在惡劣天氣下課堂及考試之安排 - 證書及文憑課程
教育局因天氣惡劣而公佈的上課安排,並不適用於管協課程。
在香港天文台公佈的惡劣天氣及/或政府公佈的極端天氣情況下,以下列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的安排為準:
(I) 在課堂/考試開始前: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極端天氣 | 應採取的行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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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極端天氣生效時 / 或預告將懸掛時 | 1. 早上七時或以後 |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五十九分舉行的課堂/考試將取消1。 |
2.中午十二時或以後 | 下午二時至五時五十九分舉行的課堂/考試將取消1。 | |
3.下午四時或以後 | 下午六時或以後舉行的課堂/考試將取消1。 | |
(ii)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黑色暴雨警告 / 極端天氣除下 | 1.早上七時或以前 | 所有課堂/考試均會照常進行。 |
2.中午十二時或以前 | 下午二時或以後的課堂/考試均會照常進行。 | |
3.下午四時或以前 | 下午六時或以後的課堂/考試均會照常進行。 | |
黑色暴雨警告 | 應採取的行動 | |
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 | 所有課堂/考試時間前兩小時 | 所有課堂/考試將取消. |
(II) 已開始之課堂/考試:
惡劣天氣警告訊號 | 應採取的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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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天氣生效時 | 所有課堂/考試均會即時終止1。 |
(ii) 當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 | 所有課堂/考試均會照常進行。 |
請注意:
- 補課/考試安排將在稍後公佈。
(更新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