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of Laws

Master of Laws

Overview

  •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世界一流高等學府並授予碩士學位的項目。
  • 可同時參加中國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中國律師執業證書 (Legal Practitioner)。
  • 開設民商法、經濟法兩個專業方向。
  • 配合國家研究生錄取制度及大學入學要求,提供免費入學考前輔導,協助考生取得正式錄取入學的資格。
  • 碩士班學費為人民幣128,000元。
  • 以上費用包含課程費用(含專業課程及講座聽課費、證書費、學校圖書館資源使用費)。
  • 通過學習交流及參加學校校友活動,廣交各方政、商、學界高層人員,擴闊人際網絡,開拓無限商機。

Information at a Glance

Tuition fee

CNY (¥)128,000

Medium of Instruction:

Mandarin
Brochure Application Form

Nanchang University

  • 南昌大學於1921年創校,是國家”雙一流”計畫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 南昌大學是江西省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 學校共培養了40多萬優秀人才,為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 學校重視教育教學改革與研究,先後榮獲國家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10項。
  • 南昌大學亦有為港、澳、台學生提供管理學博士管理學碩士

Details

授課及學習方式

學習採用靈活的兼讀形式。上課研討於周末在深圳或廣州舉行,由學校指派副教授級以上的資深老師授課。學生另須定期到大學參加集中學習及接受導師指導。學習的時間及地點安排詳情,另行通知。

論文工作實行導師負責制。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研究工作及撰寫論文,並在導師的指導下參加一定的企業管理諮詢或項目調研等活動,以熟悉科研活動的運作和管理,培養獨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合作科研的協調能力。


教學計劃
必修課
公共基礎課 專業核心課 專業方向課 創新創業課
  • 公共英語
  • 科學道德與學術規範
  • 自然辨證法概論
  •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 經濟法研究
  • 民法總論研究
  • 法學方法論
  • 商法總論研究
  • 合同法
  • 法學論文寫作
  • 公司法研究
  • 數字法學
  • 物權法研究
  • 中國知識產權法理論與實踐
  • 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研究
  • 創新創業

Admission

報考程序

1. 課程報名
(12月30日截止報名)
填妥本章程附同的「南昌大學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入學」申請表格。在12月30日或之前交回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管協)。
2. 統考報名
(翌年2月)
親身向「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報名參加內地大學研究生統一考試。
第一部份:網上報名日期預計為翌年2月;
第二部份:現場確認日期為翌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詳情另行通知,亦請關注「京港學術交流中心」網站 (https://www.bhkaec.org.hk/)。
3. 考前輔導
(翌年2月)
參加由南昌大學與管協開辦的考前輔導班。
4. 參加統考
(翌年3-4月)
報考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均考二門專業課、及一門外國語(英語)。
5. 參加複試
(翌年5月)
通過統考後,參加由南昌大學組織的複試(面試)。
6. 學校錄取通知
(翌年7月及9月)
考試合格者由學校正式錄取,於當年9月報到。錄取名單由學校報教育部和國務院港、澳、台辦公室備案。
注:

  •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是一個非牟利的教育科技交流服務機構, 自1988年起受國教育部委托,辦理招收港、澳、台人士報考內地100多所高等院教研究生。
  • 各項日期可能稍有改動,以「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及大學容後公布為准。

報考資格

  • 香港、澳門或台灣地區的永久居民。
  • 須具有與內地(中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同等學力者須事先向南昌大學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同意後才可報考。
  • 可以聽、說普通話及閱讀、書寫中文。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 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收費標准

碩士研究生:人民幣128,000元

上述費用包括全部學費、論文指導及入學考前輔導費。
到深圳或廣州上課及參加研討、到大學參加集中學習及與指導老師討論研究工作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由學生自理。

Enquiry

Course Details

Dr Sonia Lee
Phone: 2774 8536
Email: sonialee@hkma.org.hk

General Enquiry

Phone: 2774 8500 or 2774 8501 / Ivy Ng 3468 6023 / Shino Choi 3468 6024 / Windy Ng 3468 6025
Email: hkma@hkma.org.hk / enrol@hkma.org.hk
Fax: 2365 1000

It i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for individual employers to recognise any qualification to which this course may l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