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物業服務管理高等文憑課程(與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合辦)
簡介
隨着政府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立發牌制度,正式規範物管從業員的基本資格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和經驗,物業管理亦正邁向更專業。本課程提供「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及改善」、「物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業管理法律服務」等多元實用知識和技能,讓學員透過持續進修,自我增值及提升,長遠達至物業管理發牌制對物業管理從業員的要求。
課程目的
- 使學員能在工作崗位上運用合適的知識和各科目教授的技能。
- 使學員具備足夠能力應付及擔當在物業管理不同範疇的管理及督導工作。
- 培養學員從事自主工作及督導他人工作的能力
- 使學員能根據指引,作出符合質素標準的工作成果,對團體的表現作出貢獻。
詳情
本文憑課程共四個學科,包括課堂時間及工作崗位實習。由修讀起計至完成實習,須於三年內完成。
- 物業環境管理
- 物業維修、保養及改善
- 物業管理法律服務
- 物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所有物業管理學科為康業人才學院營辦課程,學員修畢每個學科及完成有關課程要求 (包括考核及實習 ) 後均獲頒發資歷證書,詳情請參考後頁資料。
中文授課 (講義,作業及考試均以中文進行)
學員在每一學科的上課節數不能少於總節數的百分之七十。
學員完成文憑後,可自願參加由康業人才發展學院安排的實習計劃。
在3年內完成相關科目實習時數,實習考核完畢後,合資格者可獲康業人才發展學院頒發綜合物業服務管理高等文憑證書(資歷架構第4級)*。
學科 | 實習範圍 | 實習時數(包括實習考試) |
物業環境管理 | 進階保安督導 | 42.5 |
進階物業管理 緊急事件處理 |
42.5 | |
物業維修、保養及改善 | 進階物業維修及保養 | 91 |
推行建築物提升計劃 | 42.5 | |
物業管理法律服務 | 管理服務合約 | 42.5 |
進階物管業司法管轄權常用法律知識 | 53 | |
物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 | 推廣環境安全意識 | 32 |
高階工作安全 | 32 | |
物業管理人力資源、培訓及評核 | 42.5 |
* 學生必需於個別學科取得百分之七十或以上的考核成績, 才可獲得該學科之實習機會。
Title of Qualification (Chinese) | Title of Qualification (English) | QR Registration Number | Registration Validity Period |
綜合物業服務管理高等文憑 (資歷架構第4級) |
Advanced Diploma in Integrated Property Services Management (QF Level 4) |
22/000162/L4 | 01/04/2022 to 31/03/2026 |
報讀詳情
入學要求
- 已具備物業管理業「過往資歷認可」相關工作類別(如:保安工作管理、建築物維修保養管理、客戶服務管理等)之3級資歷或以上;或
- 已具備「資歷架構」認可相關課程之3級資歷或以上;或
- 具備5年物業管理業年資(包括3年相關專項經驗,如保安、客戶服務等從事督導的工作)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5科第2級(包括中文及英文)或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5科合格(包括中文及英文)或以上成績。
* 學員需提交相關學歷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否則課程申請將不予受理。
** 如未能符合以上入學要求可考慮報讀物業管理文憑課程(與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合辦)。
費用
本會會員:HK$29,000 (分4期付款,每期為$7,250)
非會員:HK$29,600 (分4期付款,每期為$7,400)
查詢
課程內容
羅先生 | |
電話: | 3958 4803 |
電郵: | nicklo@hkma.org.hk |
一般查詢 / 課程報名 / 會員
電話: | 2774 8500 或 2774 8501 |
電郵: | hkma@hkma.org.hk / enrol@hkma.org.hk |
傳真: | 2365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