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超卓的參選機構可獲頒金獎、銀獎和銅獎。此外,參選機構亦能有機會獲得榮譽獎,以表彰將"經營宗旨"和可持續發展視為核心策略的機構,以表揚機構對社會大眾中有效帶來積極影響。
參選機構可以來自各行各業,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其主要業務辦事處在香港並且在香港有足夠的管理層面,也有資格申請該獎項。
* 至少有兩名公司的執行董事是香港的常住居民大型企業的分支機構亦可參選,但須符合所有資格,證明本身可根據七大評審標準接受評核。此外,機構亦須證明本身為獨立經營個體,可與母公司的其他機構有效區別。
雖然參選機構或於外地設有辦事處或廠房,但大會安排實地考察時,參選機構必須盡力確保合適的員工和資料能於香港接受評審,以核實參選機構在各主要職能範疇的營運表現。香港管理專業協會保留權利,可拒絕考察位於香港以外地區的設施。
參選機構如獲頒贈獎項,必須於研討會及/或報刊上,分享有關七大評審標準的資料及經驗。得獎機構可自行決定分享的資料內容。
為求公平競爭,優質管理金獎得主不可於獲獎翌年再次參選。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保留權利,可就參選機構的資格作出最終及具約束力的決定。評審過程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審閱初步報告
所有參選機構均須提交初步報告,講述他們的優質管理計劃,並交由評審委員會甄選和評價,決定是否入圍。
簡介會
入圍機構將獲邀出席簡介會,並有二十分鐘時間,向評審委員會簡介報告內容,隨後有三十分鐘的問答環節,由評審委員會向入圍機構提問。
審閱最終報告
入圍機構須提交最多五十頁的最終報告,以便進行詳細評審。
實地考察
第二輪入圍的機構將獲邀參與實地考察,協助評審委員訪問員工,並且審核有關的記錄和數據。實地考察的目標,是核實最終報告內的資料,並解答評審委員的問題。實地考察的日期將由評審委員會決定,所有入圍機構均須依從,並作好一切準備。實地考察進行時,參選機構必須提供所需的交通接送,並作出妥善安排,確保考察過程順利。
最終評審
最終評審將於二零二四年八月進行,只有獲選的公司才會獲邀參與由評判團主持的問答環節。
大會將於二零二四年十月舉辦盛大的頒獎典禮暨晚宴,並於席間正式公佈得獎者名單,以及進行頒獎典禮。
為確保參選機構能充分受惠,大會只會於參選機構提交初步報告時,象徵式收取港幣一萬一千元的參選費用,當中已包括頒獎免費TQM工作坊、晚宴上的十二人宴席及優質管理研討會上五個座位。